泰楓建工

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省政府出台二十條實招


 

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

《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

四大硬核亮點、二十條措施

條條超給力!

 

 

1.支持全國性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等在贛分支機構加大服務對接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實行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融資白名單制,支持江西銀行、九江銀行和進賢農商行利用專項再貸款為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最高不得超過最近公布的一年期LPR減100個基點。

2.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中央财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的基礎上,省财政統籌資金再給予25%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穩崗補貼和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工作中主動讓利的重點企業和商戶,各地可從價格調節基金或其他可用财力中給予一定補助,在項目安排等扶持政策上給予傾斜。

3.積極幫助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産企業複工複産,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蹲點幫扶,協調解決設備、原輔料、人工、資金、運輸及用能等實際困難。對擴大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産能的企業,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可先擴産再補辦相關審批手續。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産企業擴大産能、改造生産線發生的實際投入,納入省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支持。

4.全省藥品補充申請、再注冊收費标準和二類醫療器械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收費标準降低30%。

5.嚴格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穩妥處置未經批準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礙交通等行為,确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産生活物資運輸通暢。簡化綠色通道查驗手續和程序。對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或有關成員單位統一調撥轉運的重要生活物資等保障車輛,疫情期間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用。

6.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生産經營用房的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孵化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7.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企業和未能及時充分複工的工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對因疫情原因導緻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确有困難的,依法予以減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8.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在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延期期間不征收滞納金。納稅人受疫情影響确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還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9.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支持,确保2020年企業信貸餘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餘額。鼓勵金融機構适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額度。引導中小微企業通過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台、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台申請貸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三農”領域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時受困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應予以展期或續貸。

10.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加強與銀行機構合作,針對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和疫情防控行業定制擔保産品,對因疫情暫遇困難企業特别是小微企業,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降低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的融資擔保機構,省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設區市再擔保機構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11.充分發揮國有大中型企業的中堅作用,依法依規在貨款回收、原材料供應、項目發包等方面,加大對産業鍊上中小企業的支持,确保産業鍊運行平穩。

12.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贛服通、政務網、公衆号等平台,高頻次、高精度、大範圍進行招商引資項目推介。對成熟且有簽約意向的項目,要加強網上對接、洽談力度,确保盡快簽約。對已簽約項目,要全力做好項目的立項、開工、投産全過程服務,确保項目盡快落地。

13.充分發揮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作用,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對按規定确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況外,由項目單位通過在線平台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項目單位應對提供的電子材料真實性負責,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材料原件。

14.将省重點工程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地方保供範圍,切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涉及的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對項目建設中确因受疫情影響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允許合理延後合同執行期限,不作違約處理。

15.對确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複産履約的外貿企業,指導企業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及時幫助企業最大限度減小損失。設立進出口商品綠色通道,确保進出口商品快速通關。鼓勵中國信保江西分公司為因疫情遇到困難的出口企業提供風險保障、保單融資等服務。

16.支持傳統商貿主體電商化、數字化改造升級,積極培育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線上文化娛樂、影視及智能家居等新興消費業态和消費熱點,繁榮“宅經濟”。大力實施“互聯網+”農産品出村進城工程,加快城鄉商品要素流動。

17.鼓勵受疫情影響企業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生活費)、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标準按上年度6個月的統籌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保職工人數确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18.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疫情解除後補辦。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滞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相關補辦手續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内完成。

19.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受疫情影響還款出現困難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省财政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完成展期手續的,免于信用懲戒。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各有關部門要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20.密切關注全省農民工、應屆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狀況和省内外用工需求,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平台作用,及時發布就業信息、企業開複工信息,開展網上招聘。建立返鄉務工人員滞留省内就業應對機制,促進與用工企業精準對接。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