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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宜春市建設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宜陽新區規劃建設分局、市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明月山規劃建設局:
    現将《宜春市建設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4年8月14日     
 

抄送:省住建廳,省安質監管局,市安委會,各縣(市、區)安監站
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秘書科                  2014年8月14日印發

 

 


宜春市建設系統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當前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宜辦發電〔2014〕58号),結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産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建築施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贛建安委〔2014〕2号)、《宜春市預防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回頭看”實施方案》(宜市建安〔2014〕20号)及我市建築安全生産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建築安全生産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真落實、見實效”的要求,全面落實各方安全生産責任制,迅速組織 “打非治違”專項檢查,嚴格落實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責任,狠抓重點環節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标
  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組織和管理,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落實,有效遏制施工現場“三違”行為;進一步加強政府安全監管,全面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着力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不斷健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進一步規範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租賃等建築市場秩序和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闆等使用程序,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隐患,減少事故總量,有效遏制和防範建築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闆支撐系統等坍塌事故,促進全市建築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組織機構
市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黃建民局長任組長,劉斌副局長任副組長,劉強、黃桂生、楊小蘭、黃忠豪、韓曉輝、謝志明為成員。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站,具體負責全市安全生産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
四、重點内容
(一)開展專項整治、打非治違等情況;
檢查組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線、突擊檢查、重點抽查、随機檢查等方式開展檢查,主要檢查:
1、未辦理立項、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招投标、施工許可、拆遷許可、開發許可、質量與安全監督等建設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活動的情況;
2、無勘察、設計、施工、房地産開發、監理資質證書,無安全生産許可證從事相關建設活動的情況;
3、将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情況;
4、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情況;
5、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産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情況;
6、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按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未嚴格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的情況;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整改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情況。
(二)各縣(市、區)對轄區内所有在建工程是否開展拉網式檢查;各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是否自行對本單位在建工程安全生産進行自查自糾;
(三)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檢查在建工程是否按照《宜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考勤管理規定》(宜監字〔2013〕14号)文件要求安裝考勤系統及系統的運行情況;
(四)施工現場模架工程、起重機械、基坑工程、臨時用電及安全防護等重點部位和環節安全管理情況:
1、模架工程:模闆支撐系統、腳手架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及安全技術交底情況;模闆支撐系統、腳手架的搭設、驗收、使用等安全管理情況;模闆支撐系統混凝土澆築工序、現場監測等情況;
2、起重機械:建築起重設備的産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檢測、使用登記是否辦理;生産、安拆、租賃、檢測單位告知登記證是否到期等情況;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建築起重機械在頂升、附着安裝作業前,安裝單位是否書面告知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附牆連結件、标準節和其它構配件是否使用建築起重機械正規廠家生産的;維護保養制度是否建立,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在顯著位置懸挂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情況;
3、基坑工程:深基坑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查、論證及安全技術交底情況;基坑土方開挖、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安全管理情況;
4、臨時用電:臨時用電方案的編制、審查及安全技術交底情況;施工現場配電系統安全管理情況;
5、安全防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質量及現場配備使用情況;施工現場洞口臨邊安全防護情況。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4年8月30日之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做好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本轄區内的建築施工企業和工程項目學習宣傳及貫徹落實專項整治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11月15日前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轄區企業和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隐患要立即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我局将于11月15日-30日在各地檢查的基礎上,适時對各縣(市、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将進行全市通報,并在宜春市城鄉規劃網、江西省建設監督網上予以曝光,确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4年12月5日前。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工作總結報送情況将作為“安全生産标準化管理年”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确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确企業自查自糾、部門督查的重點内容及相關要求,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開展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層、直奔現場”的方式,加強對生産安全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隐患,要及時整改到位;對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嚴厲查處。
  (四)統籌相關工作。各地要把專項整治與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築施工安全生産标準化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相互促進、共同推進,全面提升建築安全生産管理水平。
  (五)做好信息報送。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信息的彙總和報送工作。請于12月5日之前,将轄區内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報告,報送宜春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站。聯系人:萬雪飛,電話:0795-3222893,電子郵箱:ycaj0795@126.com.

 


宜市建安〔20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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